■桂浩明
面值退市,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将被强制退市。这几年,A股市场上退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触及了面值退市这一条款,今年这一状况则将继续有所增加。
面值退市是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个惯例,它与在规定时间段内成交量低于某个数值一起,共同构成了退市政策中交易类退市规则的核心内容。作出这一规则安排的主要原因,在于维持上市股票的流动性与基本价值。如果市场上充塞着股价偏低、交易冷清的股票,这样即误导投资者,又浪费交易资源,还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过,在海外成熟市场上,那些股价偏低,尤其是较长时期低于面值的股票,往往会有大股东通过要约回购,以私有化的形式主动退市,因此真正属于面值退市的案例并不多。在A股市场上,过去很长时间估值并不便宜,极少有股票跌破面值的现象发生。而且即便股价接近面值,不但有人会自发进来抄底,而且通常也会有来自大股东或其它方面的力量来推动重组,来一个“咸鱼翻身”。但近几年来,股市走势低迷,资产重组的难度也增大了,加上游资对炒作此类低价股的兴趣也在下降,这就导致面值退市的案例不断增加。不过,期间被面值退市的公司,绝大多数经营上也是有问题的,有的本身就已经被戴上了ST的帽子,只是因为还不满足时间条件而留在市场上。在市场走势较差的情况下,这些股票很容易跌破面值,这样一到20个交易日期满,就触发了退市的条件。
应该说,对这样的状况,投资者基本上都是能够理解与接受的,上市公司业绩差,缺少资金进入,股价节节下跌,即便没有退市,其投资价值也是很缺乏的。把这类公司逐出证券市场,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各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然而,随着面值退市现象的增加,时下也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就是进入这一行列的不再全是戴ST帽子的问题股,其中也有一些经营正常,有一定盈利,也没有什么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它们大都规模较小,虽然上市了一段时间,但发展较为有限。由于市场低迷,流动性缺乏,其股票也乏人问津,以至价格跌破了面值。这也就意味着,此类公司基本具备可持续经营的能力,也不能说毫无发展潜力,但由于流动性的原因,也可能面临退市。
其中,中国房贷利率采用的是5年期LPR利率加点的方式,对于在LPR利率改革前买房的人而言,之后LPR利率下降后房贷实际利率是下降的。但是对于新买房的人来说,由于中国对房地产的严厉调控,因为加点部分提高,实际房贷利率是上升的,部分地方的首套房贷利率达到6%左右,购屋成本正持续上升。
其中,中国房贷利率采用的是5年期LPR利率加点的方式,对于在LPR利率改革前买房的人而言,之后LPR利率下降后房贷实际利率是下降的。但是对于新买房的人来说,由于中国对房地产的严厉调控,因为加点部分提高,实际房贷利率是上升的,部分地方的首套房贷利率达到6%左右,购屋成本正持续上升。
当然,不能说公司对退市没有责任,但这里也不能否认其受到市场整体低迷的影响。换言之,大盘疲弱也是导致公司退市的一大原因。如果公司最后真的仅仅因为这方面的问题退市,其中最无辜同时也是最受伤的,无疑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买亏损股票,你可以说他没有投资理念,过度投机。要是人家买了在正常运行,而且也有一定利润的公司股票,却因为非公司经营方面的原因而被强制退市,这样做能够认为是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吗?显然,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讨论余地的。
在笔者看来,面值退市作为强制退市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事实上,的确是有某些问题公司通过财务操作等手段以规避财务指标退市的现象。有了面值退市的安排,能够更多地利用市场的力量,把那些不适合上市的公司清理出上市公司的队伍。但是,如果这一政策被过度使用,在某种情况下有可能会造成对投资者利益的伤害。再好的政策如果在执行时会殃及无辜,那就值得商榷。也许,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对于非ST公司股票融资操作步骤,将面值退市的标准做些适当的调整,即把连续跌破面值的时间从20个交易日增加到50交易日,甚至100个交易日,是否会显得相对公平一些呢?毕竟,证券市场波动频繁,流动性变化是很快的,对于一些运行正常的上市公司而言,股价跌破面值有可能只是暂时的,并不意味着其一定不再符合上市要求。因此,在时间上予以较为宽松的安排,并不违反强制退市政策的原则,同时也照顾到了具体情况,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保护,这应该是一件值得研究的事情。